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西省“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5-06-20 09:10: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办函〔2025〕11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3〕21号),为深入推进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校从事专业课教学的专任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学校专任教师不能参与校外兼职“双师型”教师认定。

二、认定要求

符合《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赣教职成字〔2023〕21 号)(以下简称认定标准)中列明的相关条件。

1.认定标准中的相关专业技能大赛赛事,包括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及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专业技能竞赛,提供大赛举办文件和获奖证明。

2.认定标准中的教研项目、教改项目、科研项目,包括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江西省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江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等,以及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项目,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和结题证书。

3.认定标准中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zscx.osta.org.cn)或1+X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gateway/Querydata/)可查,提供证书和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4.认定标准中的非教师系列职业资格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zscx.osta.org.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可查,提供证书和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5.认定标准中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符合国家各系列(专业)职称资格分类;2011 年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indexzsnr/index

Zscx)可查,提供证书和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三、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教师(除2024年在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已有信息的教师外)填写附件1《2025年度申报认定“双师型”教师信息导入表格》(各机关部门申报的教师请到相关二级学院填写表格),附件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12点前将电子表发送到邮箱:78431824@qq.com,逾期不候。“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可详看附件2。

2.申报教师于2025年7月1日起登录江西省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jx.smartedu.cn/,按照首页-教育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步骤进入申报流程),首先完成教师个人信息填报,按信息表格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和上传照片并提交教师个人信息表至学校审核。平台操作可详看附件3、附件4。

3.平台中的教师个人信息表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教师双师型认定申报页面内容完成信息填写和佐证材料上传。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

4.“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开展。

5.因申报认定“双师型”教师工作时间很紧,每一项工作都请勿拖延,以免影响后续工作和提交认定。

四、事项说明

1.校内专任教师需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师德考核需合格,参与认定的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2.认定结果有效期为5年。2020年(含)前通过认定并发放的“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满,原证书自动失效,相关教师需按认定标准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认定(复核)。

3.申报材料需规范,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相关教师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记入师德师风档案,并暂停相关教师申报“双师型”教师资格1至5年。

4.佐证材料如需相关部门盖章的,请二级学院收集统一到相关部门盖章。


联系人:罗倩倩  联系电话:6684566、15979936970


附件(见oa):

1.2025年度申报认定“双师型”教师信息导入表

2.江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

3.江西智慧教育平台单点登录教师专业发展子平台操作

(教师操作)

4.“双师型”教师认定模块用户手册(教师操作)



萍乡学院人事处

2025年6月20日


版权:萍乡学院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邮编:33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