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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教职工师德档案的通知

信息类别: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6-03-26 16:12:22 点击数:

关于建立健全教职工师德档案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现就建立健全教职工师德档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意义

建立健全高校教职工师德档案,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是落实严管厚爱、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举措,对培养造就新时代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意义重大。旨在全面、客观、准确记录教职工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将其作为考核评价、职务评聘、评优奖励、进修培训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引导教职工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推动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档案建立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职工

三、档案主要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职务职称、所在学院(部门)及学科专业等。

2.师德承诺书:职工签署的遵守师德规范、履行师德义务的书面承诺。

3.师德培训记录:参与各级各类师德师风专题培训、业务学习研讨活动的时间、内容及考核结果等。将师德培训纳入教职工年度必修课程,强化案例警示教育

4.师德考核材料:每年度《萍乡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5.奖惩情况记录:职工获得的表彰奖励以及受到处分决定、处理过程及整改情况等。

6.师德典型事迹:教职工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服务社会等方面展现良好师德师风的突出事迹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与师德师风建设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如师德问题投诉处理记录等。

四、档案管理与规范

1.责任主体

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协调,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按照“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客观事实”的原则建立师德档案,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更新维护

各二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师德档案的统一管理,建立档案保管、查阅、借阅等制度,确保档案安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档案材料。

3.动态管理

年度末,更新教职工的师德考核结果、奖惩情况等信息及时归档。对师德失范行为或突出事迹,须将事件处理情况完整记录并存档,确保档案能够及时反映教职工的师德表现。

五、监督与考核

1.定期检查:学校相关部门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师德档案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档案内容的完整性、更新的及时性以及管理的规范性,对存在问题的二级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纳入考核:师德档案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档案管理混乱的二级单位,在评优评先、资源分配等方面予以限制。

3.责任追究:对在师德档案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问题的教职工和相关责任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教职工师德档案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彭侃沟通反馈,联系电话:13657990551



萍乡学院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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