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是完成学校教学科研任务的重要支撑力量,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基础,也是学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依靠。为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培养目标
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教学科研目标,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教学科研能力、知识创新能力和整体学术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勇于创新、适应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需要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培养方式
(一)职前培训
在教师聘用中,严格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所有青年教师均须通过职前培训,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后,才能正式上岗任教。
1.岗前培训
凡新聘用来校工作的青年教师都必须参加岗前培训,集中参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等课程学习,使青年教师初步掌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方法,增强其职业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2.普通话培训
凡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教师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合格证书。
(二)基本技能培训
1.外语培训
定期举办英语强化班、口语班,选派教师赴外语院校或国外脱产培训,提高教师双语教学、国际交流的能力。
2.现代教育技术培训
定期开展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培训,使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三)教学能力培养
1.试讲制
新教师须通过校、院两级试讲合格后才能安排独立的教学主讲任务;教师开新课、新开课均须经过试讲,合格后才能开设。
2.助课制
新教师在来校工作的第一学年的每个学期均应参加1门完整课程的助课工作,以提高教学水平。
3.青年教师导师制
学校为每个青年教师配备1个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传、帮、带,传授教学经验,帮助青年教师熟悉备课、编写教案、课堂教学、批改作业、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组织研讨教学难点,通过教学过程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
4.观摩教学制
组织教师观摩优秀教师授课,学习教学内容的组织、教学语言的表达、课堂组织管理、师生沟通等技能。
(四)科研能力培养
1.参加高级研讨(修)班
选派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和全国重点大学举办的各类高级研讨(修)班,掌握专业的前沿研究动态。
2.出国留学研修
选派骨干教师赴国外合作研究(研修)、攻读学位等,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人才。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有计划资助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及时了解本学科前沿信息,跟踪本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水平。
4.纳入团队培养
推行“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的人才组织和培养模式,将青年教师纳入学术团队或学术梯队,培养青年教师的团队协作意识,提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5.设立青年科研基金
设立青年科研基金,鼓励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基金由学校专项拨款支持,以项目资助形式进行管理。
(五)专业进修
1.学位提升
有计划安排青年教师在职提升学位,攻读国内外博士(硕士)学位、选修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提高青年教师的学位层次。
2.单科进修
选派青年教师赴国内重点大学进修课程,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为教师拓展专业知识面、开设新课奠定基础。
3.国内外访学
选拔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外重点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进行学术交流,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
(六)专业实践能力培养
实施教师专业实践制度,推进产学研合作,认真落实《萍乡学院关于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萍乡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提高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
(七)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
新进非辅导员教师须担任学生辅导员(含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八)进实验室
新进的理工科教师应担任2-3年实验指导教师。
三、培养措施
(一)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积极引导教师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萍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教师树立科学求实、团结协作和拼搏奉献精神,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立足本职岗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强化青年教师培养的计划性,建立校、院两级培训体系
1.加强培养计划的制定与管理。学校每年年初下达教师培训年度计划,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年度计划相应做好本学院年度计划的制定,尽量安排青年教师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同时为每位青年教师制定发展计划和培养方案,确定发展方向,建立培养档案,人事处将定期检查二级学院教师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以提高教师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构建校、院两级培训体系。凡学校组织的面上培训(职前培训、基本技能培训等),二级学院应积极选派青年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教学、科研能力培训、专业培训等)可由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或选派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培训。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培训,须将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结果等报人事处备案。
(三)建立校内多渠道培养网络
1.在教学方面,通过组织专家随堂听课、学生评课、检查教案等及时发现青年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组织教学竞赛、教案评比、教学奖励等方式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2.在科研方面,积极支持和帮助青年教师利用各种资源,争取各项基金,积极申报、承担科研课题,通过博士科研资助、设立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纳入团队培养等途径,促进其早日主持、参与重要科研工作。
(四)推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展教师的国际视野
1.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部公派渠道,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各类出国留学(研修)项目,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争取更多的青年教师公派出国进修访问或进行博士后研究。
2.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拓宽出国留学渠道,创新留学工作机制,加大学校公派和校际交流的力度,多方筹措资金,每年拨出专项经费,定额资助青年教师短期出国研修考察、参加国际重要学术会议和开展学术活动。
3.对于优秀的留学回国人员,全力支持他们申报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不断提高其科研能力、业务水平和知名度。
(五)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促进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成长
1.积极争取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选派骨干教师赴国内重点大学的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做访问学者,或参加“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高级研讨班”,不断拓展研究视野,紧密跟踪学术前沿领域。
2.支持骨干教师从事原创性研究,择优推荐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争取项目资助,开展教学改革,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问题等进行创新研究。
3.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每年选拔一批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骨干教师培训班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六)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完善教师培养的激励约束机制
1.通过政策导向,不断完善有利于教师培养、使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工作量减免方面,对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给予适当的工作量减免;在教师职务聘用方面,对教师聘用正高级职务应有指导青年教师的数量质量要求,对青年教师聘用高级职务应有提高学历要求,对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要求;对聘用的学科带头人应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要求。
2.引导青年教师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既要大胆给青年教师压担子,使青年教师有充分施展才华和大展宏图的机会,又要支持教师努力学习、提高素质,逐步形成学校支持、单位重视、教师个人积极参加在职培训的氛围。
(七)加大教师培养投入,建设宽松的校内工作环境
设立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不断加大教师培养投入,确保教师面上培训和各项人才计划、人才工程的经费投入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人才、基地、项目、资金和政策的综合效益,妥善处理好教师队伍建设中重点支持与整体提升、校外引进与校内培养、特殊政策与制度建设、硬件环境与软件环境、管理与服务之间的关系,为青年教师的成长创造宽松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谐的人际环境、舒适的生活环境。
四、管理与考核
(一)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人事处具体部署。人事处定期检查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听取二级学院领导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汇报,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二)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二级学院院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组织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定期检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并将计划执行情况作为青年教师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青年教师经导师指导培养结束后须进行考核,青年教师考核不合格,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并需重新选聘导师进行培养。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调离教师岗位或解聘辞退。
(四)青年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和参加进修、访学、专业实践等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五)二级学院应积极探索有效的激励措施,开展不同形式的有利于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学术水平的培训、竞赛与交流,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具体落实。
(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成效列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六、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7年12月27日发)